導語:我國既有建筑面積約800億m²,由于接近或超過設計使用年限、原設計標準偏低、施工缺陷以及維修管理不善等原因,約30%~50%的既有建筑出現了安全性降低或功能衰退,而使用年限超過30年的既有建筑占總量的30%以上,因此亟須對既有結構進行性能評估及相應的加固改造,從而延長其使用壽命,提升其使用功能與服役能力。同時,既有建筑由于建設年代不同,抗震設防水平不一致,導致在強烈地震作用下,其抗震性能表現也不一致。抗震加固已成為提升其抗震性能的有效途徑。
7月16日,《既有建筑加固改造抗震性能化設計標準》(以下簡稱《標準》)在江蘇蘇州市成立編制組并舉行第一次工作會議。我司吳如軍董事長作為編制組成員出席會議。
會議期間,宣布編制組成員名單,編制組對《標準》的立項背景、前期工作和大綱進行了匯報。專家們對《標準》的編制初稿進行了深入討論,確定了《標準》的定位、適用范圍及重點問題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