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引用于《建筑加固改造托換工程技術實例50例》
作者:廣州市勝特建筑科技開發有限公司----吳如軍
(一)設計原因
設計依據不足或設計依據有誤,未進行認真的調查取證,勘測數據不準,地基土承載力取值高,或設計方案不當,結構穩定性差,結構造型不當,地基與基礎處理措施有誤等。設計計算錯誤,結構設計計算簡圖與受力情況不符,設計計算假定與施工情況不符,荷載與內力計算錯誤,結構構件可靠性差等也是造成建筑物損壞的原因。
(二)施工原因
施工管理不嚴,無圖施工或不熟悉施工圖,不了解設計意圖,不遵守有關施工規范或不按規范進行驗收,施工方案考慮有誤或不周,施工順序顛倒錯誤,施工組織措施不當,施工設備落后,施工工藝無法滿足標準要求,技術質量、管理跟不上,養護不當等造成的損壞。
(三)材料方面
水泥的安定性不穩定,強度不足,水泥數量不足,錯用或混用,受潮或過期;鋼筋的化學成分、生產工藝和加工條件造成強度不穩定;粗細不均,塑性較差;混凝土砂石級配不良,含有害雜質或主筋移位、尺寸偏差;磚砌體強度等級達不到設計要求,體積穩定性差;
天面防水材料及保溫隔熱材料構件達不到防水保溫隔熱要求,造成屋頂滲漏,等等。
(四)使用原因
超負荷使用或盲目改造與加層,室內裝修墻體拆除與移位,打鑿鉆孔維修不當等。另外,建筑物的老化以及缺少保護維修也是建筑物損壞的原因之一。
(五)自然災害原因
地震、特大暴風雨、山體滑坡、坍塌、爆炸、撞擊、火災、高溫、腐蝕環境、暴風雪等引起的損壞。
(六)其他外部原因
建筑物周圍打樁施工,拆樓爆炮或建筑物周邊深基坑抽水開挖的坍塌,或未進行防水帷幕處理以及防水帷幕不合格,或長期抽取地下水作為生活用水等引起建筑物的損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