迄今,幾乎所有外省戶籍居民身份證可在廣東補換啦!!!
2016年7月1日起 海南 2016年8月15日起 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江蘇、湖北、福建、遼寧、黑龍江、吉林、浙江 11月1日起 山西、安徽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南、重慶、云南、陜西、青海、河北、山東、四川、貴州、甘肅、寧夏 至此,全國(大陸地區)除廣西、內蒙古、新疆、西藏等使用雙語居民身份證地區以外,其余省份戶籍居民均可在廣東省內居住地公安派出所(辦證中心)異地申請換領和補領居民身份證。
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流程
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一圖通
換領、補領所需的材料
1、居民戶口簿、原居民身份證(換領時);
2、《廣東省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》;
3、居住地簽發的《廣東省居住證》或就學證明。
收費標準與戶籍所在地辦證收費標準一致,即: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每證20元,損壞換領、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每證4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