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2017年全國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督查(以下簡稱“督查行動”)已全面啟動。本次督查以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為主要對象,共有10個督查組,分3批,隨機督查全國20個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的在建工程。
督查重點
本次督查行動,將質量安全監督情況列入督查的重要內容,重點是對各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建設情況、核查人員、經費保障及監督工作的開展等情況進行摸底。
相對以往,本次督查更為嚴格,對一些細節的要求更高。在已公開的報道中,一些“小”問題讓施工企業屢屢中招。
兩處細節決定成敗
總結近10天的督查,第一督查小組認為,各個受檢項目對細節的重視仍然存在很大提升空間,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:
一是“紙上”的細節,就是制度、規章、規范規定要求的細節;
二是“場上”的細節,就是項目實施中對制度、規章、規范在細節上的落實。
安全專家檢查模板支架
現場抽檢
資料(員)非常重要
在督查組對抽檢項目進行檢查時,循例需要相關單位配合提供檢查所需的材料。有的項目按要求配備了“懂行”的專職資料員,能夠迅速、準確地找出專家所需材料,很好地配合完成檢查工作;但有的項目就沒有配備專職資料員,導致專家只能看著一群臨時“資料員”手忙腳亂、茫然無措地應付督查工作。
專家表示:忽視資料員的重要性,也是不注重細節的表現。事實上,資料員的工作“細”,但并不“小”。
明責任,抓落實,嚴懲罰
《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》要求嚴格落實項目負責人責任、從業人員責任以及工程質量終身責任,強調要落實注冊執業人員的質量安全責任,規范其從業行為,推動建立個人執業保險制度等。
要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書面承諾、永久性標牌、質量信息檔案等制度,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,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的單位和個人,特別是要加大在資質、資格和人員從業限制等方面的懲罰力度。
文件原文:
1、督查范圍:
督查范圍為全國30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。西藏自治區不納入本次抽查范圍。
2、督查方式:
督查組將采取“掃馬路”等方式隨機抽選項目,按照檢查表逐項進行檢查。
3、主要督查對象:
主要抽查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,住宅工程重點檢查保障住房和棚戶區安置住房;公共建筑工程重點檢查學校、商場、醫院、辦公樓等,受檢工程進度應為主體結構施工階段(主體結構出地面但未封頂)
4、督查內容:
1)各地部署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情況;
2)各地貫徹落實國家工程安全質量法規和規范文件情況,建立健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和工作體系情況,開展工程質量安全督查情況,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情況、工程質量安全事故、質量問題及隱患查處情況等。
3)各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建設情況。重點核查監督人員、經費保障情況,監督機構和人員考核、培訓情況、監督工作開展情況;
4)受檢工程企業、項目質量安全體系建立情況、工程實體質量安全情況及受檢項目監管情況,重點檢查受檢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情況、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實體質量情況、模板支架和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情況;
5)建設、施工、監理、質量檢測等有關單位,項目負責人及從業人員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、落實質量安全責任情況。
來源:中國建設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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